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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論書法為生命之學

    來源:光明日報 2025-04-03 10:20 作者:歐陽聰權

      草書《冠軍貼》(節錄) 資料圖片

      漢字自誕生起,就與世間生命有著深層次的關聯。傳說中的倉頡造字,通過“仰觀奎星圓曲之勢,俯察龜文鳥羽山川”,從各種生命樣態中攝取字形。直至漢字書法出現,不僅筆畫被賦予“筋、骨、血、肉”等生命形態,而且每一個漢字也被塑造成具有獨特生命活力的藝術體,成為“表現生命,反映生命的藝術”。實際上,宇宙中的各種生命意象,都可通過書法藝術表現和反映出來。書法藝術與生命問題緊密相關,而生命也成為理解和把握書法藝術本質的鑰匙。

    書法是形神合一的藝術生命體

      形、神是生命體的兩大基本構成部分。先秦時期,中國古代形神論就已發端。《莊子·雜篇·徐無鬼》有“勞君之神與形”之說,《荀子·天論》有“形具而神生”之說。及至漢代,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則明確指出生命體中形、神統一關系:“夫形者,生之舍也。氣者,生之充也。神者,生之制也。”形是生命體的依托,氣是生命力的源泉,神則是生命活動之統帥。書法因氣賦形,因氣得神,書法的形體結構猶如生命體之“舍”,即宅宇,也猶如人體之身形軀干;書法的精神氣質則猶如生命體之“制”,即中樞,也猶如人體之心魄靈魂。宋代蘇軾有言:“書必有神、氣、骨、肉、血,五者闕一,不為成書也。”可見,在古人眼中,書法本身就是一個形神兼備的藝術生命體。

      書法的點畫、字形結構和篇章布局等構成了書法的形質,書法藝術生命體的筋、骨、血、肉、神、氣也因之而顯現。古代書論中尤其重視書法藝術生命體的形、神辯證關系,并視之為書法藝術的基本問題。

      首先,書法藝術生命體以形質為根基。書法無形質,則無以傳神采,故不能稱之為書法。中國近現代美學家鄧以蟄說:“然意境究出于形式之后,非先有字之形質,書法不能產生也。故談書法,當自形質始。”歷經數千年形成的獨特形質系統是書法的基本特征。因此,任何實質性改變傳統書法形質系統的所謂“創新”,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破壞書法藝術生命體的根基。

      其次,書法藝術生命體需形神兼備。書法的形質與神采相互依存,缺一不可。書法形質固然重要,但書法如果僅僅專注于形式技法,書法生命體就將“神采不生”,蛻變成純造型藝術或純視覺藝術。同理,盡管書法神采不可或缺,但如果單一追求“神采飛揚”,沒有好的形質依托,書法生命體也將“神采不實”。一旦形、神分離,既損傷了書法藝術生命體的完整性,也偏離了書法藝術的根本旨趣。

      最后,當書法形神兼備之后,藝術生命體又以追求靈性神采為最高。神采是生命體的靈性所在,故藝術作品蘊含的靈性越充足,其藝術價值也就越高。對于書法實踐而言,形式規模相對易得,而獨特的神采則極難獲取。傳世經典書法作品之所以歷經千年而不朽,就在于它們都擁有獨特的靈性和神采。

    書法藝術蘊含的雙重生命意象

      意象既不是具象,也區別于抽象,是介于二者之間的融匯情、景、境于一體的獨特表現方式,同時也是中華傳統文化語境中特有的審美樣式。書法作為集中表現生命的藝術,將自然生命意象和書家自身的生命意象內化其中。

      關于書法中的自然生命意象,唐代張懷瓘曾表述為:“囊括萬殊,裁成一相。”所謂“萬殊”,指自然萬物中每一生命體都具有其獨特的形態,故世間造化形態萬千,多姿多彩;所謂“一相”,不是日常所見具體的萬物的形態,而是經過“囊括”和“裁成”,即高度凝練概括之后,抽取出來的極為簡練的生命樣態,是萬千自然生命呈現的某些共同生命樣態。書法就是采用極其簡練的筆畫、字形結構造就的特殊的“相”,表現著萬千自然生命的樣態、節律與活力——也即“萬殊”。因此,一幅傳世書法作品就如生生不息之生命道場,各種自然生命樣態在其中舒展、騰挪、馳騁。

      也正因為書法與自然生命的內在關聯,所以自早期書論開始,就經常采用一些具體生命形態來描述某種書體的審美特征。譬如東漢崔瑗在《草書勢》中寫道:“抑左揚右,兀若竦崎。獸跂鳥跱,志在飛移。狡兔暴駭,將奔未馳。”唐代孫過庭在《書譜》中則運用“奇”“異”“資”“態”“勢”等表現普遍性自然生命樣態的詞語來描繪書法。實際上,正是因為書法的筆墨形態表現出高度凝練的各種生命樣態,所以人們在欣賞書法時,頭腦中容易涌現無限的生命形象。以草書《冠軍帖》(傳為東漢張芝所書)為例,“耳”字所表現的生命樣態,雖不是具體物象,但其所展現的生命力既可讓觀者聯想到龍騰蛇舞的生命意象,也可讓人頭腦中浮現“疑是銀河落九天”的壯觀情景。

      書家對自然生命形象的感受越豐富,他在書法作品中表現的生命樣態也就越多樣。所以歷代書家都主張學書者應當走出書齋,向自然界學習,也就是“外師造化”,此外,由于感悟到豐富多樣的自然生命意象,一些書家得以突破“他形”,即前人書法形態的藩籬,開創出“我形”,即自己獨特的面貌與風格。近代書家林散之說,“秋水滿池花滿座,能師造化即為師”,“以字為字本書奴,脫去町畦可論書。流水落花風送雨,天機透出即功夫”。向自然造化學習,領悟“天機”,方能獲得書法創作靈感的真正源泉。同理,自然生命的萬千樣態,反過來也會賦予書法作品形質或形態的豐富性與多樣性。書法作品中的筆畫結構和章法等形態越豐富,其表現的生命樣態也就越多樣。

      書法中人的生命意象表現為書家的整個生命狀態,包括精神氣質、性格傾向、心理狀態和情緒變化等,其中精神氣質與性格傾向是書家較為穩定的生命狀態,而心理狀態和情緒變化則屬于即時性生命狀態。一方面,就生命狀態“穩定性”而言,書法作品中書家的生命狀態通常展現為藝術審美上強烈的個人風格。北宋米芾的書法作品用筆沉著痛快、提按豐富,結字和篇章奇巧而富于變化,表現了米芾率真、灑脫、不拘世俗的精神氣質和性格特點。另一方面,就生命狀態的“即時性”而言,情緒變化、心理波動等因素既非常精微,又十分真實。書法藝術同樣可以表現出書家在某一特定情境中真實的生命狀態。對此,孫過庭在《書譜》中指出,王羲之在不同情境下的書法作品,其風格細微變化就體現了他當時不同的生命狀態。

      書法中人的生命意象表現為書家的生命情感。中華傳統文化主張用生命去體悟外在世界,獲得獨特的生命感受,從而生成生命情感。這種生命情感也就成為中華傳統文化思想的核心內容之一。生命情感既不是概念,也不是純粹理性,而是“從心”的生命體悟,所以它既具有情感的真實性,又具有思想的通透性,還具有藝術的審美性,它融貫真、善、美于一體。顏真卿在書寫《祭侄文稿》時,既有對家國被“逆賊閑釁”的憂憤,又有對兄長顏杲卿“父陷子死,巢傾卵覆”的悲憤,其激憤的生命情感全部傾瀉在書法作品之中,筆畫蒼勁雄渾,字形開張舒展,墨色時而凝重,時而淡雅,生命情感的激烈變化躍然紙上。生命情感的住所是心靈,沒有通過心靈化育的書法作品是缺乏生命力的,如同人的生命體一般,徒有軀殼和形式而無靈性,必定是不健全的。當代的AI藝術,形態精美逼真,但缺乏生命情感,因此也是難有真正的藝術生命力的。

      書法中人的生命意象還表現為書家的生命境界。畫家潘天壽曾說:“藝術之高下,終在境界。”誠然,境界是品鑒和評價中國藝術作品優劣的核心準則。生命境界是藝術家思想和心靈所達到的層次與高度,而藝術境界則是藝術家思想和心靈在藝術作品中的具體表現。生命境界和藝術境界根本上是融通的。朱良志教授指出,“在中國,有一等之境界方有一等之藝術,有通透之胸次,方有通透之藝術,這是藝術家的共識”,“藝術是人的整體生命境界的呈露,也是妙通天地之具”。書法藝術作為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,也不例外。能品層次的書法作品形式新穎,技法爐火純青,意在視覺效果與感官沖擊;妙品層次的書法作品則格調高雅,富有意境,給觀者以較高精神愉悅;神品層次的書法作品自然天成,技進乎道,讓觀者得到心靈的啟迪與撫慰,擺脫名利和世俗的束縛,得大自在、大通透。

    書法之美即宇宙生命之美

      就中國傳統審美而言,美在意象,意象的生成也就是美的呈現。顧春芳教授在《理解意象之美——意象闡釋學的觀念與方法》中提出:“美本身無形無象,但可以通過有形有象的事物,通過意象生成顯示其自身。”嚴格意義上的書法形質本身并不直接表現某種具象事物,但其一筆一畫、一字一篇,都可讓觀賞者頭腦中產生極其豐富的形象聯想,生成無限的生命意象。實際上,生命意象美正是書法藝術的獨特之處。當然,這種生命意象美是觀賞者“深識”與“心契”而成,而非純粹“眼觀”和“言宣”獲致。可見,中國書法之美并不是西方美學認識論意義上的美,也迥異于現代沉浸式審美的“在場的有限性”,是心物合一的生命體認之美。

      中國古人通常將“氣韻生動”作為傳統藝術審美的最高準則。書法之美亦充分體現并契合了這一最高審美準則。在具體書法作品中,“氣”,是生氣,是生機,也就是生命之靈氣,是自然生命之靈氣與書家生命之靈氣在書法形質中的共同展現。“韻”,是神采,是精神氣質,也就是生命之神韻,是天地精神與書家的生命精神在書法神采維度的融會貫通。書法“氣”與“韻”相統一,“生動”便自然而然地生成與呈現,這種“生動”就是鳶飛魚躍、生機盎然的生命圖景。

      “藝術境界主于美”,宗白華先生認為美就是藝術家在欣賞自然宇宙的“色相、秩序、節奏、和諧”的過程中,自我心靈得到凈化、純化和深化,從而“窺見自我的最深心靈”,然后通過藝術形式表現出來。這種藝術境界的美也類似于馮友蘭先生提出的“天地境界”,它是人生所能達至的一種至高的生命品格和境界,人的精神生命完全掙脫了世俗與功利的束縛,自在灑脫,與天地精神相通。當然,這種藝術境界之美更貼近莊子的“物化”意境。因“心齋、坐忘”,而“吾喪我”,故萬物與我互化,物我界限消融,萬物融化歸一。所以,在中國文化語境中天人共生、天人合一,就是藝術境界之至美。作為中華傳統文化之精髓的書法藝術,最能呈現和表達這種至美境界。書法藝術美的旨歸就是呈現生命之美,是自然生命與人的生命渾然一體、和諧共生與生生不已的宇宙生命之美。

      書法不只是由筆畫線條根據一定的組合規律而形成的“有意味的形式”,而是形神合一的藝術生命體。生命意象是書法的核心內涵,書法之美歸根到底是生生不息的宇宙生命之美。因此,書法從根本上看就是一種“生命之學”,即關于生命的學問,這與中華傳統文化的精神特質完全契合——換言之,書法就是中華傳統文化精髓的藝術外化。只有用心關注書法的形神內容,通過書法解讀書者的獨特個性、精神氣質及生命狀態,才能更加貼近書法藝術的真正本質。

    (作者:歐陽聰權,系昆明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)

    編輯:陳燁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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